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初任班主任胜任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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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科院〔2021〕3号
各设区市教科所(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班主任队伍,推动班主任工作在中小学的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全省中小学初任班主任胜任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目标和对象1.研修目标:帮助初任班主任系统地构建班主任工作领域能力框架,形成清晰的工作认知版图和实践策略,全面提升初任班主任的工作胜任力。2.重点研修:围绕初任班主任工作的四大领域,即:班级管理与班集体建设、家校沟通、科任教师协同、突发事件及学生个别教育指导开设课程,同时关注初任班主任成长中的身心健康。培训采用专题讲座、工作坊结合的方式。3.参训对象:各市区县中小学0—3年期的班主任教师。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培训将于2021年4—5月举行。“全省中小学初任班主任胜任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将开两期,每期1个班,每期培训天数为5天。各相关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其中的一期。具体培训时间以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公布的培训时间为准。 (二)培训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三、培训组织 (一)本次高级研修班由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主办,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培训项目纳入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师训平台),培训结束后获得相应学分。 (二)请各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院)做好学员选派和报名工作,将计划名额分配到市、区、县有关中小学校,于2月20日前将汇总表发送到邮箱:1027248542@qq.com。 (三)自主选课时间为2月25日—3月5日,请各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院)及时通知并督促参训教师在此期间完成报名。省师训平台选课代码:031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71—87772675,手机:13750843898,邮箱:1027248542@qq.com。 四、收费标准 全省中小学初任班主任胜任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将严格按省财政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执行,400元/人·天,培训发票由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出具。附件:1.中小学初任班主任胜任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各市名额分配表2.中小学初任班主任胜任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报名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2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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