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征集“劳动让生活更美好•劳动教育升级方案”的通知


浙教科院〔2020〕13号
2020-09-16 10:21:56信息来源:浙江教育科学研究院浏览次数:字体:[ ]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科所:

为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下称指导纲要),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进我省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迭代升级,形成具有时代、区域和学校特色的劳动教育创新模式和机制,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征集“劳动让生活更美好·劳动教育升级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根据《指导纲要》精神,结合地区或学校劳动教育传统与条件,对原有劳动教育体系进行全面或部分升级的新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应从以下五个方面,体现劳动教育的升级:

1.突出劳动的育人功能。方案要面向全体学生,通过劳动教育强化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弘扬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积极劳动精神,培养必备的劳动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品质与习惯。

2.强调劳动教育的实践性。方案应引导学生身心参与、手脑并用,在真实的个人生活、生产和社会性服务任务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劳动质量和效率。

3.彰显劳动教育的时代性。方案要紧密结合当前的技术发展,注重劳动教育中新技术/新工具的使用以及设计、操作和合作能力等新兴劳动素质的培养。

4.强化学生的主体性。方案应激发创新创造,引导学生发挥聪明才智,形成积极意义的价值体验,用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建设世界,完善自我。

5.富有创意和特色。方案应在学校原有劳动教育体系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亮点和新意,体现《指导纲要》中新的精神和理念。

二、征集内容与数量

(一)征集内容

本次方案征集包括以下四项内容,学校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1.区域或学校劳动教育整体实施方案;

2.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中某一类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3.劳动教育课程、劳动周或校外劳动升级方案,或某一具体特色劳动项目实施方案;

4.劳动教育评价实施方案。

(二)征集数量

本次方案征集为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金华各11项,绍兴、嘉兴、丽水、衢州各8项,湖州、舟山、义乌各5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地市教科所认真做好实施方案征集的组织工作,并将征集的方案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zjedu602@126.com,文件命名格式为“XX2020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联系人:关老师,电话:0571-88845571

四、截止时间

本次实施方案征集截止时间为10301700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9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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