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科研孵化基地学校报送项目年报的通知



2012-05-07 00:00:00信息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各基地学校:
    为了更好地推进教育科研孵化基地建设,了解基地学校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的进展,发现学校在教育革新探索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根据基地学校项目建设工作部署,请各学校提交教育科研孵化项目进展年度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报告篇幅请控制在2000字左右。
    2、内容不要面面俱到,学校可围绕孵化项目近一年来的主要进展、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问题,并结合方展画院长2011工作会议提出的“强化孵化基地工作的八点意见”,来撰写年报。
    3、请各基地学校在6月2日前将材料提交。联系人:阮玲玲,电话0571-88077930;电子邮箱rzy090628@163.com。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关于强化教育科研孵化基地工作的八点意见
——教育科研孵化基地第四次工作会议纪要  
    10月29日,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在义乌市召开了教育科研孵化基地(小学)工作会议,方展画院长就教育科研孵化基地建设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八点意见:
    第一,梳理教育理念。基地学校在研究过程中,要进一步思考学校所进行的教育改革与制度创新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支撑其革新行为背后的深层理念和指向,对革新所蕴藏的内涵作深入的整理。
    第二,着力制度建构。基地学校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应超越零星的、局部的、表面的改革,更多地着力于长效机制和制度的创设,例如走班教学中的教师考核制度、学生解放行动中教师志愿者制度等等。
    第三,尝试课程开发。基地学校还应从课程开发的视角考虑项目的推进,课程开发的过程本身就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目前,基地学校的不少孵化项目涉及课程开发,需要从课程类型、框架进行系统梳理,立体地开发课程。
    第四,强化横向联系。基地学校要重视孵化项目各种革新行动之间、孵化项目与原有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之间的横向联系,尤其应关注变革举措对学校既有教育教学体系产生的影响和改变。
    第五,突出学生自主。基地学校在孵化项目推进中,应通过多样性、选择性活动的设计,扩大学生在校园生活中的自主权;同时创新校园活动的设计、组织和实施机制,赋予学生更多的自主权。
    第六,持续加大力度。基地学校要总结孵化项目的操作特色和亮点,尤其是围绕突破瓶颈制约的制度创新,持续加大改革推进的力度,形成成效突出、特色鲜明、影响力深远的改革成果。
    第七,体现减负提质。减负提质是当前我国教育内涵发展的主旋律,基地学校的改革要以减负提质为导向。从减负提质的视角,重新审视学校教育,探索全新的、回归教育本原、实现学生轻负高效发展的道路。
    第八,开展成效分析。作为教育科研孵化项目,基地学校要用科学方法和手段进行质量监控,研究分析学校的教育改革成效;除定量的成效分析外,学校还应做纵向的跟踪研究,尤其是资优生和潜能生的跟踪研究。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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