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首届长三角幼儿教育特级教师高峰论坛”的通知



2010-09-20 00:00:00信息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各市及义乌市教科所:
    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合主办的“首届长三角幼儿教育特级教师高峰论坛”将于10月19—22日在江苏南京举行。本次论坛是长三角幼儿教育特级教师的首次集中示范与展示,也将为长三角广大幼儿园和教师互通互动和共同发展提供平台,请各市及义乌市教科所根据邀请函要求尽快落实有关幼儿园参与论坛。
    为保证与会人数,现将各市与会代表名额分配如下:杭州、宁波、温州各5人,其他各市2-3人。请各市根据名额分配选派优秀幼儿园代表与会。
    附件:“首届长三角幼儿教育特级教师高峰论坛”邀请函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0一0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合主办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首届长三角幼儿教育特级教师高峰论坛
邀 请 函


论坛日期:2010年10月19-22日
论坛地点:江苏南京

    特级教师是幼儿教师队伍中的排头兵与核心骨干资源,受到专业领域的高度瞩目以及全社会的关注。借助论坛,给予特级教师们一个示范与展示的平台,一种交流与合作的路径,更是给予广大幼儿园和教师互通互动和促进发展的平台,建构属于长三角地区和全国学前教育的实践沟通、经验分享、专业研究与教师成长的跨地区合作发展平台。论坛将由江苏、上海、浙江教科院轮流在当地举办,首届论坛由江苏省教科院承办。
    此次论坛将聚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学前教育部分内容,进行深度解读学习;结合当前幼儿园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问题进行跨地域的深入对话与交流;同时,针对特级教师的发展规律与心路成长历程展开研讨。本次会议将邀请江苏、上海与浙江三地的幼儿教育特级教师与幼教专家,介绍与交流研究动态,会议还将邀请高校幼教专家作专题报告。
    论坛期间还将组织幼儿园活动现场观摩,由特级教师亲自执教,展示教育活动中的反思与研究。分会场将以主题工作室的形式提供与会代表与特级教师面对面互动。多元化的论坛方式为每一位参会代表提供更多适宜的交流和讨论自己观点的机会。真诚邀请,并且热切期待来自长三角的特级教师与广大幼教理论与实践工作者的积极参与。
    会议颁发相关培训证书。

一、特邀嘉宾
王坚红(幼教与特教研究所特聘研究员,美国幼教协会成员,博士)
虞永平(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导)
特级教师:
吴邵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南京北京东路小学幼儿园)
陈国强(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副会长)
崔利玲(江苏南京市鼓楼幼儿园)
李艺然(江苏徐州公园巷幼儿园)
章 丽(江苏南京市实验幼儿园)
周 联(江苏南京市第一幼儿园)
吴 岚(江苏无锡市实验幼儿园)
戈 柔(江苏苏州市教科院)
邵乃济(上海市实验幼儿园)
蒋 静(上海市宝山区机关幼儿园)
汪劲秋(浙江杭州市教研室)
朱静怡(浙江湖洲实验幼儿园)
王 芳(浙江师大杭州幼师)
陈 宴(浙江桐乡县崇德艺术幼儿园)
二、参加对象
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行政管理人员与教科研人员等。
三、论坛费用
1、会务费用:600元/人
(含餐费、资料、幼儿园观摩交通费等)
2、住宿费用:需安排住宿的代表,请在报名表上填写相关信息,住宿费用自理。
三、报名方式与联系人
江苏各大市名额为8-10人,欢迎组织报名,欢迎来电咨询。
请于2010年10月15日报名截止日前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邮寄、传真或电邮至会务组。
联系人:江苏省教科院幼教与特教研究所 何老师 张老师
电 话:025-83758243 83758242 传 真:025-83758243(24小时)
电子邮箱:youjiaosuo@163.com
四、会议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10月19日上午 9:00-13:00
论坛时间:10月19日下午2:00-22日中午11:30 (12:00离会)
报到地点:全军幼儿教师南京培训基地,南京市龙蟠中路18号,紫金楼宾馆(火车站乘59路公交车至太平门站下或从火车站、中央门汽车站乘坐出租车,约12元),前台电话:025-80886246,025-80866588-601
本次研讨会不再另发邀请函,主办方将于会前一周以Email及手机短信息的方式通知。
首届长三角幼儿教育特级教师高峰论坛筹委会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0一0年九月

报 名 表

编号:

 

首届长三角幼儿教育特级教师高峰论坛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性 别*   单位地址  
电 话*   邮 箱  
住宿选择* 是否需要预订住宿 □需要 □不需要
备注:住宿标准为双人标间,80元~150元/人/天,会务组将按代表报到次序统一安排,如需要可以注明标准。
注:带*栏请您务必填写,并请于10月15日截止日前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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