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学生技术技能类)“婴幼儿保育” 项目比赛的通知浙职赛委办〔202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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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学校: 根据《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浙中职赛委〔2025〕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3月在金华市举办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学生技术技能类)“婴幼儿保育”项目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和要求 比赛以婴幼儿保育工作任务为导向,依据保育师工作要求和 “1+X”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心技能考评标准,结合当前中职学校幼儿保育专业学生现状及发展需求,设置“职业素养测评”“婴幼儿保育技能实操”“婴幼儿早期学习支持”三个模块。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4日10:00—11:30。 地点: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金华职业技术大学西教二号楼门厅(师范学院校内实训楼)。 2.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4日下午—25日。 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西教二号楼(师范学院校内实训楼),具体安排详见比赛指南手册。 三、组队及报名 1.本次比赛为团体赛,每支团队2名队员,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年龄不超过21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2025年5月1日为准)。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婴幼儿保育技能大赛中职组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本赛项。 2.各设区市报送1名领队,2支参赛队伍(不能来自同一学校,不得跨校组队),每个参赛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 3.请各参赛地区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于3月15日—17日登入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管理平台(https://jnds.zjedusri.com.cn/home/index/)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并填写“婴幼儿保育”项目参赛信息汇总表(附件3),上传到报名平台“证明材料”一栏。 4.报名截止后,参赛队不能随意更改选手或指导教师名单,否则组委会将直接取消其比赛资格。 四、奖项设置 本赛项设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参赛团队总数为基数,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五、其他 1.比赛不收取参赛费,比赛期间领队、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的餐饮和住宿原则上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由参赛院校自理。 2.赛务联系:苏娟,18368695792。 技术咨询:汤静静,17857581200;陆婷,17336762907。 3.比赛当天参赛选手检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以便审核参赛资格,否则将无法参赛。 4.参赛选手着装要求统一,不得出现参赛院校的任何信息。由承办单位确定比赛服装的规格、样式要求,参赛院校可按照要求自行采购。 附件:1.赛项规程 2.比赛项目评分标准 3.参赛信息汇总表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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