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经验交流会的通知浙心指办〔2024〕3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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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力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新发展,提升中小学心理辅导站建设质量与服务效能,加强各中小学心理辅导站间联系,促进资源共享、经验传播与问题共解,搭建交流平台,汇聚各方智慧,分享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在师资培育、课程研发、辅导模式创新、危机干预实效、家校社协同等方面的卓越经验与创新实践,深度剖析现存问题与挑战,共同探索发展路径与优化策略,为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坚实保障。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报到地点 1.活动时间:2024年12月29日—30日。29日下午报到,30日上午、下午分别进行经验交流与专题研讨。 2.报到地点:天台温泉山庄酒店(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国清五峰桥,联系电话:0576-83839888)。 3.活动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天台大公中学(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水南东路70号)。 二、活动对象 各设区市派2人,可以是心理健康教育分管领导、心指办主任、心理健康教研员或所辖区内的区县教研员等;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获评学校(2023年及2024年获评)各派2人,可以是学校领导、德育中层管理人员或心理教师等。 三、具体安排 本次活动内容包括授牌仪式、经验交流、分组研讨等。具体安排如下:
四、其他事宜 请各设区市心指办负责组织工作,于2024年12月1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至张老师,邮箱:jjzlz123@163.com。本次会议由台州市教育监测与科学研究院承办,天台县教育局和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天台大公中学协办。参会人员住宿费、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省心指办付春林老师,电话:15867150257。
附件:参会回执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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