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


浙教科院〔2023〕27号
2023-11-22 12:23:55信息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各设区市教科规划办、有关高校:

由各市教科研管理部门和有关高校审核推荐,经省教科院、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委会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100家单位为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王莺等152名个人为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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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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