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复查结果及开展2021年等级站复查的通知


浙心指中心〔2021〕6号
2021-03-11 10:50:49信息来源:浙江教育科学研究院浏览次数:字体:[ ]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我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创建成果,进一步发挥我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的示范引领作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于2020612月组织复查小组对全省所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进行了复查。现将复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复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复查工作,采取全面复查的方式进行,对评审通过5年(含)以上的15所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进行了全面复查。在复查期间,复查组认真听取了学校自评审通过心理辅导等级站以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重点是学校对评估组在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过程中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照《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指标(2016修订)》(浙心指〔20169号)的达标情况,实地察看了学校心理辅导站场地和设施设备,随机召开了学生座谈会,并查阅了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资料,从中全面、深入地了解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情况。从复查的情况看,被复查的所有中小学校绝大部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得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也有个别学校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一)好的方面

1.学校领导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被复查的中小学校大部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心理辅导室和心理辅导老师、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除台州市第一中学外,所有复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率达到70%以上,学校先后投入资金建设心理辅导站、购置设施设备,各功能室较为完善。除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外,学校配有1名或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面广、参与率高、受益面广。各学校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等多种方式对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与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黑板报、班级心理委员培训、主题班会、心理辅导课、个别辅导等方式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与服务。学校每学期通过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方式向全校学生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常规工作开展扎实。各学校均比较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常规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开设心理辅导团体活动课,同质性小团体辅导,开展了个别辅导、家校内外联动等活动,营造了较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长效机制不健全。有些学校随着校长、专职心理辅导教师等人员的变动,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导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停摆。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不够鲜明。多数学校开展常规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多,但结合学校实际、学生特点针对性地开展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少。个别学校常规工作开展不规范,特别是在课程保障上。有的工作面上推广的主题性、针对性都不强,且缺乏长效机制的保障,效果特色不够明显;有的工作点上虽做的较为深入,但又缺少理论指导、总结和提炼不出特色,效果不好等。

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成长机制不健全、结构不合理。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定位模糊,导致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无所适从。有的教师兼任学校行政工作;有的教师职称评审渠道不畅,有的没有设立专项考核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积极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结构不合理,没有形成梯次,如有的专职教师调离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就会出现断层现象,影响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4.学校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薄弱。心理健康教育除了具有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健康发展外,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功能是开展心理危机干预。有的学校在这方面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过分强调心理健康教育的危机识别和干预功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其它发展性的活动都不开展;二是认为心理健康教育是以积极心理学为导向的,不能盯着问题看,不愿意开展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的工作;三是没有系统全局设计学校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没有较好的工作抓手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识别、干预以及转介。前两方面问题是比较极端的情况,第三方面问题比较普遍。

(三)下一步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顶层设计。各心理辅导等级站学校应着眼长远、系统谋划,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摆到立德树人的高度,整体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

2.提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各学校应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理论思考和循证研究,从学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学生特点等着手,通过培育,总结和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品牌,进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需要科学设计、整体谋划、精细组织,并制定心理危机干预的相关制度,确保切实可行、科学有效。要加强校内、外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的培训,不断提升科学水平,深入排查学生的心理安全风险点,深度分析学生可能产生或正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原因,循因出良策,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杜绝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四)复查结果和改进意见

详见附件1

二、2021年等级站复查安排

为进一步巩固我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创建成果,发挥我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拟于20215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全省所有评审通过时间满5年的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其中被评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及确定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培育校的可免予复查。

(二)复查方式

1.对评审通过时间满5年的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见附件2)进行全面复查。

2.全省各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在接受复查前需完成对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及历年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在评估过程中评估组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指标(2016修订)》(浙心指〔20169号)的自查达标情况。

3.省心指办将组织评估复查人员对全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进行复查,复查方式:采取现场听取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介绍与自评情况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复查内容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绩与特色、引领与示范作用;

2.心理健康教育历年工作开展情况(自评审通过后);

3.对在等级站评估过程中评估组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4.学校对照《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指标2016修订)》(浙心指〔20169号)的达标情况。

(四)结果认定

省心指办将根据复查情况公布结果,对出现以下情况的学校将限期整改或予以摘牌:

1.未按评估组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的;

2.未达到《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指标(2016修订)》标准和要求的;

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多年停滞不前的;

4.学校出现过极端心理事件且没有及时整改的。

(五)其他事宜

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等级站复查工作将于5月中旬开始启动,请各有关学校做好复查的准备工作并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

各学校在复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付春林联系,电话:0571—88830095

 

    附件:1.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复查结果和改进意见

      2.评审通过满5年的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站学校名单

      3.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工作自查报告

      4.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指标(2016年修订)

      点击下载附件.docx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13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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