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关于认定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外国语学校、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象山县第二中学为浙江省中小学


浙心指〔2016〕5号
2016-02-03 10:02:27信息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为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内涵,总结与提炼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进一步推进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深入开展,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推荐及学校申报,于2016年1月组织专家组对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外国语学校、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象山县第二中学进行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现场评估。

现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指标(修订)》的有关要求和评估组意见,经研究,决定认定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外国语学校、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象山县第二中学为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是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次较为全面的考察,通过现场评估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极大地改善了学校整体育人环境。希望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督促学校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高度重视心理辅导等级站的前期申报与后期整改工作,并及时总结当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已通过评估的心理辅导等级站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另,因评估材料存档需要,请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外国语学校、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象山县第二中学于2月29日前将修改后的学校自评报告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347649590@qq.com。

 

附件1:关于对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进行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评估的意见

附件2:关于对宁波外国语学校进行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评估的意见

附件3:关于对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进行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评估的意见

附件4:关于对象山县第二中学进行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评估的意见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16年1月23日

 

附件1:关于对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进行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评估的意见

 2016年1月13日,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心理辅导站等级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组由浙江师范大学心理系教授隋光远、杭州师范大学心理系教授刘宣文、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书记吴贤平、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史耀芳、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心指办付春林等5人组成。评估组组长由刘宣文教授担任。

在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评估期间,评估组认真听取了学校领导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设施,深入班级随堂听了心理辅导活动课,并随机开展了学生校园生活满意度问卷调查,分别召开了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又认真查阅了学校提供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材料,从中全面、深入地了解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经过专家组的评议和汇总,现将评估意见反馈如下:

一、对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评价

评估组认为: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心理辅导站在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学校先进教育理念引导与校长直接领导下,通过本校心理辅导专兼职人员和广大教师积极努力,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其主要特点: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步早,学校于1997年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硬件设施完善,设有办公室、心理辅导室、团体辅导室等六大功能室。有专项经费保障,并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对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设有专门补贴,学校心理辅导站站长有岗位津贴、享受班主任待遇,值班教师享受课时补贴。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扎实,氛围浓厚。学校非常重视心理辅导课这一主阵地的建设,始终把面向全体的发展性心理教育放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首位,注重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辅导课,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设置课程内容,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教学体系。

3、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仅关注学生群体,也注重对教师心理健康的关爱。每年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上岗培训,支持教师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考试,鼓励专兼职教师参加各类心理专题培训。

综上所述,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心理辅导站的工作组织严密,成绩较为明显,给评估组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并得到了评估专家们的一致肯定。

二、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

评估组经过讨论,对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尚待继续完善和改进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学校心里健康教育工作的经费,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设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进一步加强课题研究,形成特色,发挥科研引领作用。

3、进一步提升专兼职教师队伍专业能力,明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职责,对超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范围的,应在医疗机构确诊的情况下,及时转介。

4、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放度,加强经验交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学习长处、改进不足,从而充分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评估认定意见

评估组根据浙江省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的修订标准,对照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逐条进行量化评估,最后终评得分为90分(详见附表),达到省定标准,准予通过省一级站验收。希望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心理辅导站要发扬成绩,改进工作,再接再厉,为创建具有特色的、高水平的心理辅导一级站继续努力奋斗!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评估组

                                        组长:刘宣文(签字)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附表: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表

(修订)

 

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评估得分

 

Ⅰ级指标及分值

Ⅱ级指标及分值

Ⅲ级指标及分值

专家组评分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工作(60)

1、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活动(18)

(1)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次数;(5)

-1

(2)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次数及人数;(5)

(3)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的次数;(5)

(4)宣传培训载体的创新意义(3)

2、心理辅导课的开设

(22)

(5)每班每学期心理辅导开课节数(5)

(6)学校心理辅导课公开研讨次数(5)

-1

(7)心理辅导课的内容及效果(12)

-2

3、心理辅导室的工作(20)

(8)心理辅导记录及台帐(5)

(9)典型个案研讨次数(5)

-1

(10)学校心理档案的建设(10)

-1

 

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成效(40)

4、学校领导与教师心育理念(10)

(11)学校领导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5)

(12)班级活动中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运用;(3)

(13)学科教学中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运用;(2)

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氛围(15)

(14)学生心理求助意识(5)

(15)师生关系满意度(5)

(16)校园生活满意度(5)

6、校园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及应对(5)

(17)学生非正常死亡率(3)

(18)校园危机干预机制(2)

-1

7、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与影响力(10)

(19)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题成果(5)

 

-1

(20)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媒体报道(3)

-1

(2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交流(2)

-1

备注

省一级心理辅导站要求: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省二级心理辅导站要求:总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

省三级心理辅导站要求:总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学校提供的评估材料需真实可靠,一经发现造假,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0分以上直至取消评估资格。

 

附件2:关于对宁波外国语学校进行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评估的意见

 2016年1月14日,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宁波外国语学校心理辅导站等级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组由浙江师范大学心理系教授隋光远、杭州师范大学心理系教授刘宣文、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书记吴贤平、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史耀芳、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心指办付春林等5人组成。评估组组长由隋光远教授担任。

在宁波外国语学校评估期间,评估组认真听取了学校领导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设施,深入班级随堂听了心理辅导活动课,并随机开展了学生校园生活满意度问卷调查,分别召开了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又认真查阅了学校提供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材料,从中全面、深入地了解宁波外国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经过专家组的评议和汇总,现将评估意见反馈如下:

一、对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评价

评估组认为:宁波外国语学校心理辅导站在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学校先进教育理念引导与校长直接领导下,通过本校心理辅导专兼职人员和广大教师积极努力,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其主要特点: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由初中部、高中部、国际部三部主任、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主任,团委书记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2、心理辅导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普及面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心理辅导活动课、心理拓展课、社团课及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家长工作坊等。出版心理小报、开通校心理辅导站官方微博、编写心理自助手册、开展幸福委员的培训等。

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省、市、区各级各类成果都有获奖。

综上所述,宁波外国语学校心理辅导站的工作组织严密,成绩较为明显,给评估组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并得到了评估专家们的一致肯定。

二、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

评估组经过讨论,对宁波外国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尚待继续完善和改进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特色不够突出,下一步要根据校情学情提炼特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挖掘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上的,另一个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策略。

2、心理辅导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要加大对兼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队伍辅导理念与技术的培训力度,多开展教研活动,以提高辅导活动课的实效性。

3、个别心理辅导要提升专业化水平,个案的档案建立应强化专业性,除对个案需跟踪、随访外,对超出学校心理健康辅导范围的,要及时转介。

三、评估认定意见

评估组根据浙江省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的修订标准,对照宁波外国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逐条进行了量化评估,最后终评得分为93分(详见附表),达到并超过省定标准,准予通过省一级站验收。希望宁波外国语学校心理辅导站要发扬成绩,改进工作,再接再厉,为创建具有特色的、高水平的心理辅导一级站继续努力奋斗!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评估组

                                        组长:隋光远(签字)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附表: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表

(修订)

 

宁波外国语学校评估得分

 

Ⅰ级指标及分值

Ⅱ级指标及分值

Ⅲ级指标及分值

专家组评分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工作(60)

1、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活动(18)

(1)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次数;(5)

-1

(2)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次数及人数;(5)

(3)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的次数;(5)

(4)宣传培训载体的创新意义(3)

2、心理辅导课的开设

(22)

(5)每班每学期心理辅导开课节数(5)

(6)学校心理辅导课公开研讨次数(5)

-1

(7)心理辅导课的内容及效果(12)

-1

3、心理辅导室的工作(20)

(8)心理辅导记录及台帐(5)

(9)典型个案研讨次数(5)

(10)学校心理档案的建设(10)

-1

 

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成效(40)

4、学校领导与教师心育理念(10)

(11)学校领导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5)

(12)班级活动中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运用;(3)

(13)学科教学中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运用;(2)

-1

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氛围(15)

(14)学生心理求助意识(5)

-1

(15)师生关系满意度(5)

(16)校园生活满意度(5)

6、校园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及应对(5)

(17)学生非正常死亡率(3)

(18)校园危机干预机制(2)

-1

7、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与影响力(10)

(19)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题成果(5)

(20)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媒体报道(3)

(2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交流(2)

备注

省一级心理辅导站要求: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省二级心理辅导站要求:总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

省三级心理辅导站要求:总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学校提供的评估材料需真实可靠,一经发现造假,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0分以上直至取消评估资格。

 

附件3:关于对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进行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评估的意见

 2016年1月14日,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心理辅导站等级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组由浙江师范大学心理系教授隋光远、杭州师范大学心理系教授刘宣文、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书记吴贤平、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史耀芳、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心指办付春林等5人组成。评估组组长由刘宣文教授担任。

在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评估期间,评估组认真听取了学校领导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设施,深入班级随堂听了心理辅导活动课,并随机开展了学生校园生活满意度问卷调查,分别召开了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又认真查阅了学校提供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材料,从中全面、深入地了解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经过专家组的评议和汇总,现将评估意见反馈如下:

一、对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评价

评估组认为: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心理辅导站在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学校先进教育理念引导与校长的直接领导下,通过本校心理辅导专兼职人员和广大教师的积极努力,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其主要特点: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完善。辅导站硬件设备齐全、经费投入足,制度完善。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浓厚。学校以“心理健康教育月”、“学科渗透”“1+1导师制”、“心理委员”、“家长学校”、“课程建设”等为心理健康教育形式,让教师、家长和学生重视心理健康,教师、家长奉行积极教育的理念,学生求助意识强、心态积极并热爱学校。

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工作扎实,效果良好。如“青春期阳光教育”、“星星点灯工程”、“魅力15分”,特别是“心灵绿洲微信公众号”,利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平台来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创新性。

4、学校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改革、促进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并把积极心理学的理念来引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理念先进,符合学校现状,成效显著。

5、学校高度重视教师心理健康的维护,开展了大量效果显著的“教师减压活动”,如“拓展训练”、“厨艺大比拼”、“微心愿”等寓教于乐的教工活动,一方面纾解了教师的心理压力,同时也培养了教师的团队合作精神,并提升了积极向上、热爱学生等精神风貌。

综上所述,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心理辅导站的工作组织严密,成绩较为明显,给评估组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并得到了评估专家们的一致肯定。

二、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

评估组经过讨论,对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尚待继续完善和改进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优秀的专兼职队伍,特别要提升班主任队伍的辅导理念与素养,并把他们真正融合到队伍中来。

2、要厘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中三个层面教师(辅导教师、班主任和学科老师)的角色与功能,解放专职辅导教师,强化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在学校心育中的作用。

3、要进一步加强全体教师对积极心理学的学习,让积极教育理念落实到教书育人的整个过程。

4、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并进一步凝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特色。

三、评估认定意见

评估组根据浙江省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的修订标准,对照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逐条进行了量化评估,最后终评得分为92分(详见附表),达到省定标准,准予通过省一级站验收。希望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心理辅导站要

发扬成绩,改进工作,再接再厉,为创建具有特色的、高水平的心理辅导一级站继续努力奋斗!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评估组

                                        组长:刘宣文(签字)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附表: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表

(修订)

 

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评估得分

 

Ⅰ级指标及分值

Ⅱ级指标及分值

Ⅲ级指标及分值

专家组评分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工作(60)

1、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活动(18)

(1)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次数;(5)

-1

(2)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次数及人数;(5)

(3)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的次数;(5)

(4)宣传培训载体的创新意义(3)

-1

2、心理辅导课的开设

(22)

(5)每班每学期心理辅导开课节数(5)

(6)学校心理辅导课公开研讨次数(5)

(7)心理辅导课的内容及效果(12)

-1

3、心理辅导室的工作(20)

(8)心理辅导记录及台帐(5)

(9)典型个案研讨次数(5)

(10)学校心理档案的建设(10)

-1

 

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成效(40)

4、学校领导与教师心育理念(10)

(11)学校领导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5)

(12)班级活动中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运用;(3)

(13)学科教学中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运用;(2)

-1

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氛围(15)

(14)学生心理求助意识(5)

(15)师生关系满意度(5)

(16)校园生活满意度(5)

6、校园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及应对(5)

(17)学生非正常死亡率(3)

(18)校园危机干预机制(2)

-1

7、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与影响力(10)

(19)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题成果(5)

 

-1

(20)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媒体报道(3)

(2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交流(2)

-1

备注

省一级心理辅导站要求: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省二级心理辅导站要求:总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

省三级心理辅导站要求:总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学校提供的评估材料需真实可靠,一经发现造假,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0分以上直至取消评估资格。

 

附件4:关于对象山县第二中学进行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评估的意见

 2016年1月15日,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象山县第二中学心理辅导站等级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组由浙江师范大学心理系教授隋光远、杭州师范大学心理系教授刘宣文、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书记吴贤平、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史耀芳、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心指办付春林等5人组成。评估组组长由隋光远教授担任。

在象山县第二中学评估期间,评估组认真听取了学校领导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设施,深入班级随堂听了心理辅导活动课,并随机开展了学生校园生活满意度问卷调查,分别召开了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又认真查阅了学校提供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材料,从中全面、深入地了解象山县第二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经过专家组的评议和汇总,现将评估意见反馈如下:

一、对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评价

评估组认为:象山县第二中学心理辅导站在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学校先进教育理念引导与校长的直接领导下,通过本校心理辅导专兼职人员和广大教师的积极努力,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其主要特点:

1、学校领导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步早,1997年建立了学校心理辅导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有经费保障,2009年起,学校陆续投入60余万元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各功能室。机构健全,组织有序,学校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分管教科副校长为副组长,心理教师和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2、辅导工作扎实,课程建设较好。1999年开始,心理辅导课成为必修课,正式排入高一课程表,以校本课的形式开展。高二、高三年级的心理课以心育主题班会课和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生实际,学校先后编写了《高中生心理课题》、《心灵快乐游戏》、《高中生职业生涯规划》3门校本教材。

3、科研引领,成果显著,,持续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数十项课题获省、市、县立项并结题。

4、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县域内开展最早,在摸索中形成了许多心理健康教育成果,在市、县范围内影响广泛。多次承办县级心理健康教育评比、赛课、个案研讨等活动。

综上所述,象山县第二中学心理辅导站的工作组织严密,成绩较为明显,给评估组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并得到了评估专家们的一致肯定。

二、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

评估组经过讨论,对象山县第二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尚待继续完善和改进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目前学校只有一位专职教师,还应配置专职教师,同时要强化兼职教师培训,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拓展视野,提升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技能。

2、要加强心理辅导室专业化建设。学校心理辅导站的专业化、科学性程度不高,需进一步改善。各功能室建设要科学合理,要征询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的意见,以提高心理辅导室的使用率。

3、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活、做强、提炼亮点,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估认定意见

评估组根据浙江省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的修订标准,对照浙江省象山县第二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逐条进行了量化评估,最后终评得分为92分(详见附表),达到并超过省定标准,准予通过省一级站验收。希望浙江省象山县第二中学心理辅导站要发扬成绩,改进工作,再接再厉,为创建具有特色的、高水平的心理辅导一级站继续努力奋斗!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评估组

                                        组长:隋光远(签字)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附表: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表

(修订)

 

象山县第二中学评估得分

 

Ⅰ级指标及分值

Ⅱ级指标及分值

Ⅲ级指标及分值

专家组评分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工作(60)

1、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活动(18)

(1)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次数;(5)

-1

(2)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次数及人数;(5)

(3)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的次数;(5)

      -1

(4)宣传培训载体的创新意义(3)

-1

2、心理辅导课的开设

(22)

(5)每班每学期心理辅导开课节数(5)

      -1

(6)学校心理辅导课公开研讨次数(5)

-1

(7)心理辅导课的内容及效果(12)

3、心理辅导室的工作(20)

(8)心理辅导记录及台帐(5)

(9)典型个案研讨次数(5)

-1

(10)学校心理档案的建设(10)

-1

 

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成效(40)

4、学校领导与教师心育理念(10)

(11)学校领导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5)

(12)班级活动中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运用;(3)

(13)学科教学中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运用;(2)

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氛围(15)

(14)学生心理求助意识(5)

(15)师生关系满意度(5)

(16)校园生活满意度(5)

6、校园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及应对(5)

(17)学生非正常死亡率(3)

(18)校园危机干预机制(2)

-1

7、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与影响力(10)

(19)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题成果(5)

(20)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媒体报道(3)

(2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交流(2)

备注

省一级心理辅导站要求: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省二级心理辅导站要求:总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

省三级心理辅导站要求:总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学校提供的评估材料需真实可靠,一经发现造假,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0分以上直至取消评估资格。

 

 抄送:象山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外国语学校,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象山县第二中学。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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