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平同志在2013年委厅年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07-18 00:00:00信息来源:省教育厅浏览次数:字体:[ ]

(2013年7月18日)

    半年时间很快过去了。前几天,刚刚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今天,又在这里召开年中工作会,这既是委厅工作的惯例,同时也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增添了新的实实在在的内容。
    回顾总结上半年,我们大家做了许多工作。
    努力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动一批县(市、区)顺利通过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国家督导评估。提请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及时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督导处牵头,基教处、计财处、办公室配合,对照国家标准,对申请国家评估的35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统计数据进行全面审核,2次召开县(市、区)迎检工作会议,专门举办新闻通气会,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6月22日至28日,督导检查组在全国首次采用连片集中方式对我省上报的35个县(市、区)进行评估认定,最终确认33个县(市、区)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着眼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基教处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首次以抄告单形式向50个市、县(市、区)政府通报了当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工作相对滞后地区加大投入、加快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到6月底,全省开工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81所,竣工17所,完成投资3.6亿元,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78.5%。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启动建设200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高科处遴选7所高校10个学科进行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同时启动省高校第二批重中之重一级学科和第二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遴选工作;积极促成浙江工业大学“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国家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还推动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和温州医科大学争取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合作共建。高教处按照对标管理的要求,围绕推进高校专业精细化建设,草拟了本科高校“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设方案;向教育部遴选推荐了6个“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其中浙江海洋学院的入选填补了我省海洋类实验教学中心的空白。计财处积极配合省文化厅做好浙江音乐学院筹备建设工作,指导相关独立学院多形式加强规范设置工作。人事处在充分调研测算的基础上,会同省编委办、省财政厅印发了《省属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的指导意见》。职成教处启动了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的建设,探索建立对欠发达地区社区学院建设的结对帮扶机制。教育技术中心初步建成浙江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了基础教育资源网、职业教育资源网、高中选修课学习平台、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以及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建设。启动了教育电子监管平台和教育事业统计平台建设。认真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民办学校班级多媒体、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计算机教室、标准化校园网络中心以及中小学标准化可调节课桌椅等项目建设。计财处积极推进教育对口支援,顺利完成1725名阿克苏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的集中培训任务;青海“海西—浙江”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进入主体施工阶段,海西州教师培训中心装修工程有序进行;启动了对贵州黔东南、黔西南州的结对帮扶工作。
    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贯彻、第一时间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增强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识和责任。经高科处前期的深入调查研究,省委全会结束当天,委厅就讨论出台了《关于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 促进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对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做了全面部署。高教处联合省经信委、省人力社保厅,组织全省30余所高校1000余名师生,参加了第二届省工业设计企业(基地)与高校设计类专业对接活动。职成教处深入推进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会同80余家家政企业、学校和相关单位成立全省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联盟,初步搭建起了一个集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政策咨询、人才培养培训于一体的跨部门、跨地区合作平台。与师范处密切配合,完成了家政服务管理、母婴护理、养老护理、护工等4个专业203名骨干教师的省级培训。今年全省安排家政类专业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比去年增长了20%,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增长了10%。
    加强和改进育人工作。继去年开展教育理想大讨论活动,今年又在系统内外组织新时期教育理念大讨论活动。教育报刊总社牵头,办公室、基教处等配合,与钱江晚报、浙江在线联手,以征文、权威说法、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展开大讨论。宣教处、基教处指导各地各校分别使用好大中小学省编德育教材。在宣教处的努力下,新完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浙江的实践》和《浙江精神与浙江发展》的编写出版工作,并将于今年秋季开学在高校投入使用。会同省委宣传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通知》,对省编高校德育教材与国家课程衔接、与国家教材配套使用以及深化教学内容改革等提出明确要求。统筹谋划“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把教师纳入其中,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中国梦”主题大讨论等活动。会同计财处继续深化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召开全省高校深化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计财处制定《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除浙江经贸职业学院由紫元公司经营的部分公寓楼外,上半年提出评估申请的12所高校和滨江后勤公司都已通过评估验收。语管处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中华经典诵读大赛,首次举办全省大学生汉语口语大赛,制订了我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高教处拟订了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启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广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和小班化教学。高科处初步制订《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为研究生培养创新机制改革创造条件。教研室、基教处通力协作,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教科院启动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示范区建设,着力培育浙江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品牌,积极推进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工作,开展首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体卫艺处布置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目前全省中小学卫生室(保健室)覆盖面已达到67.7%;探索扩大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试点工作;有序启动全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大学组)的筹备工作。
    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开放。政策法规处协调促进13项国家级和31项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通过开展中期检查评估,向国家教改办提出了7项转为示范、1项全省推广、5项继续试点的工作建议;梳理提出深化改革需要研究突破的相关政策,争取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教育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下步重点任务。基教处、教研室会教科院、教育技术中心、职成教处、体卫艺处、高教处等协力推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制订出台了课程实施方案,减少并开科目,规范周教学时间安排。制定选修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就学校课程建设组织机构、过程管理、选修课程评估准入以及选课走班教学等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力量对全省11个设区市22个县(市、区)47所普通高中,进行了为期一周深入细致的课改巡查。完成了第二批网络课程的组织开发,新增了149门选修课网络课程,丰富了选修课程资源库,上网课程总数已达到262门,访问量突破200万人次。杭州外国语学校确立了“国家课程校本化、选修课程特色化、社团活动课程化、隐性课程系统化”的课程建设思路,加快校本课程、选修课程建设,新开设选修课程186门、学生社团课程15门,还与美国北卡数理高中合作开设国际理解国际连线课程,在全省深化课改中发挥了比较好的示范作用。教育考试院继续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围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重点探索高校综合测试的标准、内容及方式,着力提高对学生学科性向、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测试的有效性,试点院校已由去年的17所扩大到22所,招生人数由1470人增加到2000余人。与计财处、基教处、职成教处一起,扎实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就地参加高考工作,全省有984名随迁子女首次在我省顺利参加报名考试。着眼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高职合作机制,优化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高教处会职成教处制定《关于推进“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扩大“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招生试点,全省35所高职院校、53个专业会同125所中职学校计划招生8556人。教育考试院、计财处积极合作,增加社区医生、农技人员、小学全科教师定向招生及退役士兵招生计划,加大了基层紧缺急需人才的培养力度。在教育考试院与教研室的相互配合下,顺利完成了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职能由各级教研机构向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整体调整。在今年6月首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教育考试院按高考要求,组织实行全程入闱命题、标准化考点考试、全省统一网上阅卷。教育评估院克服机构初建、人手不足等困难,有序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抽查复核等评估工作。外事处积极推进对外开放,用好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行审批权,制定配套政策,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和水平,上半年审批了5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努力争取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出资,设立并启动了“浙江省高校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每年可资助100名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还经争取将省政府留学生年度奖学金扩大到1000万元。拓宽省内中小学与国(境)外中小学交流合作渠道,上半年新增“千校结好”学校161对。政策法规处在教育考试院的支持下,会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创新会议形式,扩大会议效果,圆满完成了第五届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承办任务。与长三角其他两省一市新签署了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等6项省际合作协议,高水平地方高校合作等7项校地合作协议。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人事处调研起草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并争取到由省政府下发,对加强新时期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建设做出全面部署。布置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大检查,重点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职务之便销售教辅材料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检查,及时通报个别地方教师性侵学生犯罪事件,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经反复酝酿,制订了《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师范处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加强培训质量监控和评价,上半年新开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6437个,全省有37.3万名中小学教师参与网上自主选课,选课教师达到64.9万人次,教师参与选课率达到83%。制定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标准、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培训要求,编写培训教材,对200余名骨干培训者进行了省级培训。高科处设立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攀登项目和专业带头人专业领军项目,新遴选出500名本科院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00名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新评选“钱江学者”特聘教授39名,开展了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的选拔工作。教育发展中心完成了下沙高教园区青年教师宿舍项目单体竣工验收和相关附属工程建设,以及电力、自来水、有线电视、天然气、排污等设施的安装调试,并开始筹划房源分配工作。还于6月底开工建设筹划许久的祥符桥省高校人才公共租赁房项目。
    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基教处深入推进中小学“减负”工作,组织开展“减负校校行”活动,推动全省中小学校切实落实“减负”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建立“减负”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并联合“浙江在线”网站设立“减负曝光台”,扩大了系统内外的监督。会同督导处,针对投诉集中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地区和学校,2次组织开展“减负”暗访检查,对20多所违规中小学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把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引向深入,分别制订出台了规范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和促进民办初中学校改进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小升初”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相关的学科知识笔试和面试等要求,及时制止个别民办初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过度劝说让学生放弃报名等不当做法。加大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区域招生的省级规范管理力度。人事处继续督促各地尤其是一些重点地区加快解决在岗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上半年全省新减少代课1年及以上教师1123人,减幅达到38.1%。纪工委、监察室积极推进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工作。截止到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择校率控制在5%以下,其中杭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等6个设区市所有县(市、区)实行“零择校”,其他设区市中有33个县(市、区)实行“零择校”,11个县(市、区)实行择校率控制在5%以下;深化教育“阳光工程”,会计财处,把中小学食堂管理新增为“阳光工程”公开事项;在各地全面建立了教辅材料严格审核制度;开展了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指导高校开展自查自纠,组织31所本科高校开展交叉检查。审计处建立了厅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廉政规定》,草拟了《高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组织了对20个县(市、区)义务教育经费和高中段学生资助经费专项审计调查,5所省属高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2家厅直属单位财务审计。面对社会用工需求下行的压力和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增加的挑战,学生处与教育发展中心一起,认真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月活动,指导高校开展春节系列校园招聘工作,并主办了“寒门学子”等专题性就业招聘会。加大用工岗位信息采集力度,及时更新就业资讯,完善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建设。上半年全省高校举办大型招聘会1304场、就业宣讲会3406场,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50.4万个(次)。截至6月30日,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签约率达到78.16%,与去年同期持平。
    全面启动新时期扫盲工作。经反复酝酿,职成教处牵头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通知》,明确扫盲规划、年度任务和重点地区目标任务,召开全省教育系统扫盲工作视频会议,教育厅与11个设区市签订了扫盲工作责任书。基教处、教研室组织编写了包括语文、数学和常识在内近25万字的《浙江扫盲读本》。师范处会职成教处、人事处组织开展大规模培训,完成了扫盲教育培训者省级培训200人,教育局分管局长、管理干部、中小学和成校骨干校长及扫盲骨干教师省级培训5079人。宣教处设计了以“实践照亮公益青春情,扫盲助力文化强省梦”为主题的大学生志愿者扫盲社会实践活动。
    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机制。校安处督促各地制订出台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细则和校车服务方案,指导各地开展校车许可及校车驾驶员许可工作。对6个设区市12个县(市、区)53所中小学校的校车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全面建立并实施“中小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制度,对各地以防范学生溺水为重点,组织教师在暑假前后深入农村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指导家长及学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早进行了部署。争取省综治部门的支持,首次把防溺水工作列入平安市、县(市、区)考核。遴选推广了一批防溺水教育主题班会教案和防溺水教育优秀宣传作品。上半年全省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和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制订出台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组织全省高校开展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6所高校进行抽查,并督促进行整改,还就共性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宣教处会下沙园区办、滨江园区办、小和山园区办开展高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师生思想动态调查研判,有效处置大学生打架、非正常死亡等各类突发事件。下沙园区办启动实施校园122交通安全联动工作机制,并与下沙交警大队、公交公司在高教园区联合开展“文明驾车、你我同行”百日交通安全竞赛活动。滨江园区办协调解决了因滨文路工程建设引起的园区高校门口通行难题,会同辖区交警部门开展了交通整治专项行动。小和山园区办经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相关公交线路延伸方案,努力缓解园区大学生出行困难。办公室牵头筹建了“教育之江”厅官方微博,制订了教育系统信访定期接访制度;还会宣教处、校安处,加强了机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网络舆情监控机制建设。教育报刊总社牵头成立省记协教育新闻工作者委员会,组织开展“教育环浙行”新闻采风等活动,大力组织各项主题宣传,比较好地构建了教育宣传大格局。体卫艺处配合省食安办启动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加强党的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组织处牵头制订《关于建立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的通知》,推动高校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还为主起草了《教育工委、教育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干部处酝酿提出了9个本科高校副校级领导岗位参加全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建议;在统战处配合下,新推荐高校党外厅局级副职后备干部预备人选建议人选27名,正职后备干部预备人选1名,机关、直属单位党外厅局级副职后备干部预备人选2名;完成了省部属高校中层干部、民办本科高校党政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十八大精神轮训3455人;新设立金华、嘉兴、绍兴3个高校干部校际联合培训片区;组织开展了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新选任副处级干部7人。办公室牵头,会纪工委、监察室、干部处、人事处起草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主动服务群众、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加强出访活动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和反腐倡廉、加强督促检查等八个方面制订了24条规定,在全体干部职工支持下,认真做好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关会议、招待、交通、出国四项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机关党委启动了机关和直属单位“严纪律 正作风 作表率”专项行动;组织一系列文体活动,繁荣机关干部职工生活。纪工委、政策法规处对机关现行行政许可和其他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削减项目比例达到35%,并对一批带有审批性质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逐项提出了处理意见。离退办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与机关党委、团委一起,组织5位老同志与青年干部建立结对帮扶关系;还支持关工委组建第二批“老教师支教团”赴丽水开展支教活动,组织老同志考察我省职业教育工作。
上半年大家做了许多工作。总结肯定不够全面,没讲到讲全的请大家理解谅解。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委厅领导班子,对全体干部职工所做的辛苦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上半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教育事业发展尤其是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工作包括一些重大工作迟迟没有实质性启动。工作不深入还不是个别现象,一些工作止步于布置,缺少跟踪督促和落实。一些工作协调合作不够,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依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下半年努力解决。
    下半年,对照年初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提出的各项新的要求,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必须按照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学习教育。既要抓好委厅领导班子的学习教育,也要抓好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各个支部的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支部等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把学习教育扩大到每一名干部职工。抓好查找问题。真找问题,找真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要带头查找问题,其他党员干部职工也要认真查找问题。认真研究查找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广开言路听取意见、批评。抓好整改。委厅领导班子及领导要认真对待和研究查找到的每一个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尤其是要努力探索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各个单位和各位干部职工也要及时整改查找到的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大问题要改,小问题也要改,单位问题要改,个人问题也要改,既不夸大问题,也不缩小问题,更不遮遮掩掩问题。10月份以后,还要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对教育工委、教育厅的巡视检查工作。
    (二)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开放。积极贯彻落实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牵头做好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中期检查工作,继续加强改革配套政策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协助筹备省政府在温州召开深化全省民办教育和卫生改革现场会,积极争取民办教育政策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有所突破,或者在地方层面突破。全面推进高校章程建设,依法完善高校治理结构。推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启动第三轮选修课程征集工作,启动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估工作,促进全面的选课走班在普通高中真正落实,并积极探索学生走班在必修课中进行,探索将选择性课程改革思想和举措逐步向初中及小学延伸。巩固和扩大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成果。研究探索在中职建立转专业和选课走班制度。对“单考单招”、“3+2”、“五年一贯制”、“专升本”做进一步评估研究,继续拓宽中职学生选择渠道,完善教育互通立交桥。完善和扩大“三位一体”招生试点和高职招生增加技能考试试点,积极进行建立学生自主选择考试、学校自主选择招生制度的研究。依托教育部教育质量监测协同中心,在全省全面启动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探索进行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改革,按照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分类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研究提出将教授副教授评审权真正放给高校的可行方案。加强对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指导,增加分配的激励性,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进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建设好已引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快全外语授课专业和课程群的培育和建设,认真实施高校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努力提高教育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三)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强化学校、老师的立德树人责任,深入研究挖掘和统筹德育资源,充实德育内容,优化德育方法,在大中小学积极开展“立德树人工程”,推进“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紧提出高校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方案,进一步加强育人工作。总结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建设经验,督促通过评估的33个县(市、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指导其他县(市、区)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指导各地按规划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主动解决因撤并带来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认真研究解决城镇幼教小学化、边远地区幼教托儿化的问题。抓好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提升专业层次和学校办学水平,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竞争力和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切度。研究制订促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政策性文件。着手启动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认真筹备召开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抓紧遴选、启动建设“十二五”第二批省高校重中之重一级学科、第二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第二批特色专业优势专业。抓紧制订出台《浙江省普通高校专业设置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深入落实高校学生二次转专业制度。启动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在抓好宽带网、教育教学资源库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同时,重点研究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问题,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教育模式创新。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十个方面的教育实事。继续做好教育援疆援藏援青援贵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办好全省分管师德教育局长暑期培训班,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出台《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政策引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加大骨干教师和校长交流力度为重点,全面启动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试点。举办设区市教育局长读书会,研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适当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并完善教师培训平台管理功能和范围,提高培训项目和课程质量,发挥考核奖励引导作用,切实保证教师的项目选择权,有效提升教师的实际参训率。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各地年内基本解决中小学1年以上长期代课教师问题。出台《普通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指导意见》,遴选建设一批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促进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和“双师型”教师企业行业挂职培养制度的真正建立和落实。做好第六届省功勋教师、第三届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
    (五)推进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全省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座谈会筹备组织工作。研究依托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建设有助于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的服务经营运作机制。组织全省高校分管科研校级领导、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重点学科带头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训。会同省科技厅开展本科高校面向全省高新园区及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依托重中之重学科,组织高校与各地高新园区建立紧密型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关系,争取依托高新园区建设14个省高校产学研联盟工作站。启动新一轮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实施计划。推进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督促各地各校落实家政人才招生计划,深化课程及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提升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联盟和家政协会等组织机构的服务能力,推进家政服务类人才培养培训标准体系和联盟工作网络建设,多形式大批量培训已在岗家政服务人员。积极推动各地尤其是重点地区大力开展扫盲工作,抓住暑期有利时机,组织发动小学高年级及以上中小学生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参与帮助家庭中的文盲亲属脱盲;指导大学生组成小分队,赴扫盲工作重点地区,深入乡村,结合社会调查活动,开展扫盲教育活动。
    (六)着力保持校园和谐稳定。推进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加强高校实验室管理,督促各地实施中小学交通安全保障工程,推动各地实现中小学、幼儿园“三防”配备全覆盖,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全覆盖和中小学卫生室基本覆盖。深化学生安全千万家家访活动,抓紧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制度。深入分析,完善制度,严格要求,切实规范中小学跨境组织学生夏(冬)令营及游学活动的管理,着力解决游而不学、层层转包、安全责任不落实、经费分担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总结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抓好高校学生公寓标准化验收评估工作,争取标准化学生公寓覆盖面达到85%,落实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公寓和寝室制度,常抓不懈,切实巩固高校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和文明建设成果。继续抓好中小学学生减负工作,深入开展新时期教育理念大讨论,推动逐校全面建立六项制度,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努力给学生减负,给教师减压。坚决整治各种形式的教育乱收费,巩固治理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择校比例成果,实现教辅材料过多过滥过乱局面根本改变,促进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严格规范。
    我们说,一定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好。能不能完成下半年各项目标任务就是最好的检验。让我们一起努力,实现活动、工作两促进,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以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充分体现和展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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