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度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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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心指办〔2013〕1号
各市及义乌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为满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需求,培养一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教师,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13年举办六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市指导中心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一、培训目标 B级资格证书培训旨在使一批已掌握一定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知识并具备一定实践经验的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心理辅导活动课的设计与实施能力,掌握个别辅导及小组辅导的常用技术与操作技巧,并初步熟悉学校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流程,从而使受训教师逐步成长为能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组织、管理与指导工作的骨干教师,引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省持有C级资格证书满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中小学教师。 三、培训方法 以专家讲座结合“工作坊”方式进行,注重受训教师的参与、体验和互动,强调在团体交流和分享中获得感悟和提升,促使受训教师在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技术与操作实务等方面获得成长。 四、培训内容 教学计划表 (共56学时)
拟邀请专家: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与继续教育部常务副主任、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协会理事长、上海市心理协会副理事长吴增强教授; 杭州师范大学心理辅导基地主任黄丽教授;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院长高亚兵教授; 浙江传媒学院刘宣文教授; 浙江大学杨宏飞教授; 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特级教师钟志农;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周红五老师等省内外专家学者。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 第一期:7月 10 日(报到)—16日,地点:杭州市芳草苑宾馆(杭州市文三路140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内0571—88218188),计划人数:100; 第二期:7月11日(报到)—17日,地点:杭州市芳草苑宾馆,计划人数:100; 第三期:8月18日(报到)—24日,地点:杭州市芳草苑宾馆,计划人数:100; 第四期:8月19日(报到)—25日,地点:杭州市芳草苑宾馆,计划人数:100; 第五期(暂定):10月5日(报到)—11日,地点:杭州市芳草苑宾馆,计划人数:10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信息); 第六期(暂定):10月6日(报到)—12日,地点:杭州市芳草苑宾馆,计划人数:10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信息)。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3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纳入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请有关教师登录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第一轮选课时间:2013年2月18日—27日,第二轮选课时间:2013年3月6日—9日。 七、考核认证方式 1、培训班结业考试:培训内容结束后进行书面考试(以案例分析和小组辅导设计为主,侧重操作技能运用),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指导中心颁发《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结业证书》。 2、B级资格证书认证:结业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参加《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认证,认证内容为辅导方案设计与答辩。 通过面试考核者需提交B级资格证书申请材料1份。请各有关教师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准备材料,由市、区(县)指导中心办公室审核、盖章,并统一汇总、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申请表下载地址: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zjedusri.com.cn/——下载资源专区)。 八、培训收费标准 培训费每人收取1000元(含听课费、资料费、认证费等)。住宿和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九、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省指导中心办公室阮玲玲,电话0571-88077930;电子邮箱rzy090628@163.com。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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