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心指〔2011〕2号 关于认定金华市浦江县白马镇初级中学为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的通知



2011-01-10 00:00:00信息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金华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为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内涵,总结与提炼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委托金华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于2010年11月组织有关专家对浦江县白马镇初级中学心理辅导站开展省一级站申报复查工作。
    现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指标(修订)》的有关要求和评估组的复查意见,经研究,决定认定浦江县白马镇初级中学为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是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次较为全面的考察,通过现场评估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极大地改善了学校整体育人环境。希望金华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继续督促学校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高度重视心理辅导等级站的申报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并充分发挥心理辅导等级站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附件:关于对浦江县白马镇初级中学进行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评估认定的意见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 通知全文下载: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关于认定金华市浦江县白马镇初级中学为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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