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建议的通知》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4〕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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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的征集工作,现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建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就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选题数量分配原则 本次选题征集主要面向省内高校。推荐数量依据各高校在 2020-2024年期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立项情况进行分配,具体标准如下: 1.立项10项及以上的高校(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可推荐6项选题。 2.立项5项及以上的高校(浙江工业大学、温州大学),可选送3项选题。 3.其他高校,各可推荐1项选题。 此外,在2020-2024年期间承担过重大重点项目的高校(浙江传媒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在上述相应推荐数量基础上可增加1项选题。浙江省本次总计可推荐重大重点选题 10 项,省教科规划办将对各高校推荐的选题进行遴选。 二、报送要求 1. 请各高校严格按照全规办《通知》精神,认真组织选题推荐工作。 2.各高校需于2024年11月23日前,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zjjkgh@163.com,邮件主题标注“学校+重大、重点课题选题征集”字样,联系电话:0571—87757209。 附件:1.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建议的通知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5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推荐表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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